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

    联系:陈总

    手机:

    小程序

    北京顺义区当地公积金专业代办,经验丰富,正规专业

    2024-12-03 06:41:01 4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09400 次     店铺编号35226358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出国行     杨敏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