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要准备的材料,要求学生本人或者其家长提出休学的申请,交给班主任或者教务主任以及分管此项工作的校长,其分别在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字样。 之后,休学的学生就要提供县级医院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发票或者疾病证明,并附属上医生建议进行休学的意见、以及出入院记录、病历材料。 学校签署同意后并盖上学校的公章,学生就可以休学了,而学生休学的时间基本上一年。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 ”(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及特种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学生患传染病正在传染期者。正规医院身体情况证明。 学生患重病正在住院或正在期者。但需在军训开始前,由学生本人提岀书面申请并附学校医院或昆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报校人武部批准免训后,到教务处办理改修其它课程偿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