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资质额外条件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包含人员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称等。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在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证明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及社保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应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一致。
管理制度材料2: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应包括检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框图、相关技术标准目录等内容。
生产管理制度,包含生产制度和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等。
决定与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左右),气象主管机构作出决定。通过认定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部分地区在颁发资质证书前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