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资质额外条件
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技术负责人材料:除与专业技术人员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以及其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经历材料,如本人具名的设计图纸(方案)、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按照资质等级从业经历年限要求每年度提交 1 份4。
甲级资质额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项目合同、报告等。同时,需提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证明。
人员数量证明: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申请防雷检测资质所需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单位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专业能力: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在资质认定工作中,需通过资质评审委员会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等方式组织开展的检测能力确认考核。
专业与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专业应为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申请甲级资质时,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申请乙级资质时,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